
?辖区各相关企业:
按照《株洲高新区瞪羚企业扶持办法》(株高发〔2022〕1号)文件相关工作要求,株洲高新区将开展2023年度瞪羚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1、企业填写“株洲高新区瞪羚企业申报表”电子版本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2、真实性承诺书(纸质版)。
3、企业简介电子档和纸质版。
4、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知识产权、科技研发平台、科研人员占比、市级以上项目承担等体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证明材料(电子档和纸质版)。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凡符合培育条件的中小型企业均可向株洲高新区产业发展局提出申请。
2、初审。由株洲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受理企业提交的认定申请材料,会同初审单位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3、尽调。合作银行和担保公司对通过初审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
4、终审。由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专题会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审核认定并公示。
5、放款。区产投公司根据公示结果组织企业签订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并组织合作银行和担保公司发放贷款。
三、其他事项
各企业对照《株洲高新区瞪羚企业扶持办法》(株高发〔2022〕1号),符合申报条件的,请认真组织申报,并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本次及未来连续2个年度申报资格。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电子版发送至543449446@qq.com ,务必标注申报瞪羚企业+企业名称),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天元区政府1201办公室。
联系人: 阳倍18711358107;何成钢 13973389493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
2023年9月11日
株洲高新区瞪羚企业扶持办法(株高发[2022]1号)(1).pdf
责编:曾梦婷
初审:汤慧 二审:汤慧 终审:罗敏
来源: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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